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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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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永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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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专职监护人安全职责有哪些?

  专职安全人在工作的时候其实算是一个监督工作,对不安全有危险的行为要及时的制止,同时要对工作岗位上面的消防措施定时检查,以免出现安全隐患。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有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中,有许多工作作业技术复杂,邻近强电场而空间活动范围窄小,安全条件差,作业时安全防范措施相对不够充分。对此,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视现场实际条件,确定所有需要在工作中被监护的人数,增设专人进行专职的特殊监护。这些为保证安全专事监护责任的人员就是专责监护人。为了专心一意做好监护工作,《安规》规定,专责监护人不允许兼干其它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专责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2、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

  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定的人员。

  2、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带电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相关经验的人担任。

  8、消防监护人职责:

  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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