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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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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就需要办理收养手续。公民若需要收养孩子的话,则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而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来收养,这样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结合我国《收养法》中的规定,在收养孩子的时候要求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各位可以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其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第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你们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判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

  二、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三、收养关系一定要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 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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