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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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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涉外婚姻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摘要:近年来,涉外婚姻越来越多,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那么大家是否了解我国对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呢?进行涉外婚姻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涉外婚姻在我国登记适用我国法律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结婚,应当适用我国婚姻法。即是说,任何人在我国内地登记结婚,都应当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必须具备和必须排除的条件。在符合登记结婚的条件下,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手续,应按我国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按照各自的不同身份提供证明材料。

  (一)内地居民

  内地居民通常只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港澳台身份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外国人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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