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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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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永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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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可以离婚得到精神损失赔偿

  摘要: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精神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提问:我已结婚四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我想与妻子离婚,她也同意了,但要求我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她精神损失费吗?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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