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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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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

  摘要: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

  1、包办婚姻合法吗?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所谓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上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还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情况而论,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就是对“婚姻自由的原则”以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问题的相关回答。婚姻自由大家似乎都知道,人们也常常挂在嘴边,可是在实践中具体操作起来并非一个简单的结婚自由,还涉及到结婚和离婚以及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等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2、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

  由于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法律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是不返还给当事人的。但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参考法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7):

  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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