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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添律师 李永添律师现执业于广州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永添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广州妇联律师,百世传承遗嘱库律师团律师,找法网十大优秀律师。李永添律师执业多年,经办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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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核心内容:为了能够明确亲子关系,在遗产继承纠纷、抚养权纠纷、认领被拐卖儿童等情形中一般会要求做亲子鉴定以明确判定。但在普遍的观念中,做亲子鉴定实质上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煎熬可怕的事情,对被鉴定的子女更是一种残忍的表现,极有可能在今后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那么,不管是为了司法亲子鉴定,还是在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会如何判定最后的亲子关系呢?下面由法律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对亲子关系提起诉讼的,一方向法庭提交了关于孩子非亲生的证据,又申请做亲子鉴定的,法官认为该证据有相当的证明力,则可以批准做鉴定。

  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不配合或者本身孩子就不愿意(注意:如果孩子不愿意的,法院是不能强迫进行的),但是,这种局面之下又无法提供孩子是否为亲生骨肉的充分证据,那么,法院会就此推定父与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因此,并不会造成因为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就导致无法判定亲子关系的情形。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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